隨著農村的不斷發展,農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大踏步的提升。但是農村的根本還是在于土地,農村的土地違規依舊是很突出。為此,今年國家對農村的宅基地將把關更嚴,其中有7類情況的農民將不能辦理產權證,農民要小心了。
2018年宅基地新規,這些人將失去土地產權?
第一是宅基地有爭議的農民。
宅基地的確權頒證是這次農村土地確權的重要工作,產權證也是農民宅基地和房屋的合法且唯一的憑證,農民拿到證書后才能享受國家針對宅基地的各項優惠政策及補貼。但是因為有些現實生活中農民因為宅基地的權屬,有爭執,國家對這樣的情況是不予確權的,也就無法領證。
第二是房屋在國家禁止區域的農民。
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,任何人都不能在嚴禁蓋房的區域內建房子,未經審批私自亂搭亂建都屬于違章,這類房子自然不能得到頒證了。
第三是城市人口用城市戶口買的宅基地和房屋。
任何城市居民都無權購買農村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,這種違法行為是不能進行確權登記的,自然也不能頒證。
第四是房屋手續不合法的農民。
農村宅基地建房,要向村委會申請,并拿到鄉鎮政府的規劃許可證及其他手續后才能動工,未經允許強行蓋房的一樣不能確權,也不能領取房產證。
第五是房屋建在農田上。
這里的農田指的試試國家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之后建的房屋,基本農田是國家耕地“紅線”,任何人不得私自建房。這里建房已經違法,最后自然也不能頒證了。
第六是改變宅基地性質的農民。
例如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立工廠,門市等,是不能領取產權證的。
第七是房屋的建造面積超過了申請面積。
這種情況較為常見,很多農民蓋房子時候,在沒有批準的情況下,就建了超過宅基地面積的房屋,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,需要補齊手續和罰金才能確權領證。
國家在今年開始推行房屋一體確權登記,如果有上述問題的房屋一定要在今年年內盡快解決糾紛,畢竟土地確權年底就要結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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